自小,我就是生活在一個處處提及的孝道的家庭,但對於「孝」這一事,我的父母從來都是身體力行勝過言語傳孝的表率。
我是個高雄出生的花蓮人,在準備升國小一年級的暑假,一家人搬到了外公居住的花蓮,搬家的原因是媽媽因為顧及到外公的年事已高,身為兒女的她有義務照顧外公的半輩子。但因為工作而無法整天親自照料,覺得力不從心的媽媽,請了外傭。可好景不常,礙於外傭的手腳再三的不乾淨,媽媽還是決定將她解雇,並且辭去當時的職業。
約莫國小四、五年級時,外公的身體狀況漸漸不如以往,吃飯、洗澡都像個孩子一樣需要有人在旁照理,三餐也都是媽媽親力親為的手作鮮食,並且一口一口地餵食;而換尿布和洗澡則是爸爸所負責,每每到了洗澡時間,爸爸總會攙扶著外公到浴室,再輕聲和外公閒聊這一整天的瑣事。
升上了國中時,因為身邊的朋友而讓忘了小時候我對「孝」的初衷,開始覺得對父母頂嘴並無傷大雅,也經常和父母的大小聲說話,一時之間受到很大打擊的媽媽更經常在半夜的時候啜泣。
直到有天爸爸寫了張字條給我,上面寫道«孝經»的紀孝行章第十,以及靜思語的「父母是堂上活菩薩,是真正能接受扶養,能讓我造福靈感的活佛。」,頓時而讓我有所悟,更深深地和父母懺悔曾經的所作所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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